一路书香(笑话篇)

2015-10-12 16:32

#生活 #爱恨情仇 #书籍

我讲个笑话,你可别哭啊。——题记首先为题目正名,为了和前面的几篇文章保持队形一致,就从书名中提取了两个字(个人有轻微的强迫症,请见谅),以后的文章题目也会是这样。不要被题目迷惑了,这篇文章不是来讲笑话的,说的是囧叔的一本书《我讲个笑话,你可别哭啊》。这本书其实很普通,普通到几乎每个人都能写出来,没有多么奇巧的构思和优美的文笔。可是请注意我前面的这个修饰词:几乎。每个人看到别人的成就时,总会相当然的认为:如果我是他,一定能比他做得更好,或者想:其实没什么,我也可以做到。真是一种奇妙的逻辑,算得上一种精神胜利法。有这样一个小故事(习惯了,高中写议论文时,老师总让写出一个故事来例证文章的论点,所以现在有个毛病就是总是想讲个故事):当时麦哲伦环游地球回来后,大家为他举行庆功宴会。在宴会上,有几个贵族表示很不屑:有什么了不起,给我几艘船,我也可以做到。麦哲伦听到后,对这几个贵族说,他可以把生鸡蛋竖立在光滑的桌面上。贵族们纷纷表示老麦这是在吹牛,麦哲伦微微一笑,拿来了生鸡蛋,坚起来往桌上一磕:看!这不是立住了吗?贵族们愣了,又是那句:这有什么?每个人都可以做到。这个故事是我好久之前看来的,可能有很多错漏的地方,请大家不吝指教,但是大概意思就是这样,明明白白,清清楚楚。作者从身边出发,半是写实半是杜撰写出了这本随笔集,由一个个短篇的小故事组成,中间夹杂着作者自己的感悟和思考。每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是作者身边的人,或是同事,或是亲人,或是饭店的服务员等等。但是在我们看来一个个平凡的人,在作者的笔下,就变得不平凡起来。他们有自己奇妙的一面。就如同冯骥才笔下的奇人一样,在特定的环境和职业下,他们有自己的黄金时代。套用一句俗语: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。其实就在每个人周围,都有着这样的人,可惜的是不是每个人都有敏锐的眼光和犀利的笔法,为他们著书立说。平凡人的生活,平凡人的幸福。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一位同学,小时候我和他关系一直很好。他的性格有些孤僻(我也一样),没人和他一起玩。我作为他的同桌,不得不和他打交道。有一次他生病,我送他回家,路上聊了很多,来来去去,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,最后成为了好朋友。 在我看来,他真的是一个天才,心灵手巧。在每个孩子拿着纸折的假枪,跑来跑去玩打仗游戏时,他可以带着我做一把真正可以打子弹的枪,用铁丝、木头、还有废旧的自行车零件(我只是给他打打下手),我们用鞭炮里的火药和轴承里的铁珠来打鸟。当春天来临时,可以用浆糊裱糊一个很漂亮的风筝,放在天上,他在前面奔跑,我跟在他后面,穿过村庄,来到田野,就像那本《追风筝的人》里面写的一样。他的手是那样的灵巧,我的手只是用来吃饭、写作业。但是他的手,却可以变废为宝,让人羡慕。当冬天下大雪之后,他和我一起去野地里抓兔子,冬天的兔子是很肥的,因为要储存过冬的脂肪,一个个长得滚圆,而且又跑不快。他告诉我:这是抓兔子最好的时候。这时,他就成为了一个睿智的猎人,有着清晰的头脑,和他比起来,我的脑子里都是浆糊。他能在各种地方设下陷阱,埋伏,将猎物赶到我们的包围圈里,我第一次感受到战术与智慧的魅力,是的,不是在书上,就是在那个冬天,在他提着一只兔子长耳朵的时候,在落日的余辉下,他的笑容,又寂寞,又落拓。当夏天树木生长最旺盛的时候,他带我到处跑,用嫩树枝、枝叶做成乐器,吹出好听的调子,用干树枝削出玩偶、精致的玩具和长剑。当时觉得这样美好的日子可以到地老天荒。但是一切的一切,在他转学后戛然而止。临走前他送了我几样他最珍爱的小玩意儿,说着再见的我并不伤感,到现在才知道再见的意思就是再也不见。这么多年过去了,想必他也早已娶妻生子,成家立业了。写到这里,几多伤感。物是人非事事休,欲语泪先流。在作者的书中,每个奇人的结局并不是那么美好,当一个人遇到大动荡时,他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脆弱。那种拼命想做好一种事情,却搞砸了另一件事情的心情,那种看着自己珍若性命的东西被他人肆意践踏的心情,那种想要用暴力为公正代言的心情,那种费尽心血呵护一朵花成长绽放,到头来却看到它枯萎凋谢的心情,在我心头,一闪而过。奇人奇情,旺达在走向巨像时的“我早有觉悟”,卡特琳娜骑马离开时的“佛罗伦萨万岁”,魂与左殇小屋对答时的“这场雨何时能停?当敌人的血流干之时”。戏子一般,在别人的故事里留着自己的眼泪。我从长辈那里学到了这项技能:将最悲惨的事情当成笑话轻松地讲出来,把听的人架到火上烤——你要是笑,便成了我的共犯,你要是哭,我便笑你。